被保险人在首次生效日(2020年11月1日)前已确诊下列重大疾病的1种或几种,并因该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但其他保障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仍可申请理赔。重大疾病就诊申请理赔的,请提供该疾病首次确诊病历。重大疾病如下:
①肿瘤类: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白血病、淋巴瘤)。
②心脑血管等其他疾病:慢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不全;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冠心病、心肌梗死、心绞痛、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心房/心室扑动或颤动、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帕金森病;3级高血压;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指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或2型糖尿病,且伴有局部并发症(含心脏、肾脏、脑血管、视网膜、周围血管病变),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