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高原反应导致的伤害,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流产或分娩不在此限;
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恐怖袭击;
9、被保险人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12、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3、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4、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5、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16、更多免责,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