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慢性肾功能衰竭
2. 单个肢体缺失
3. 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硬化
4. 慢性肝功能衰竭
5. 单耳失聪
6. 人工耳蜗植入术
7. 听力严重受损
8. 视力严重受损
9. 角膜移植
10. 单目失明
11. 中度阿尔茨海默病
12. 中度脑损伤
13. 中度帕金森氏病
14. 中度运动神经元病
15. 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16. 单侧肺脏切除
17. 因肾上腺皮脂腺瘤切除肾上腺
18.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19. 中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20. 微创颅脑手术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若属于本合同所保障的“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则不在此限;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若属于本合同所保障的“严重肌营养不良症”、“肝豆状核变性”、“肾髓质囊性病”、“骨生长不全症”、“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艾森门格综合征”、“脊柱裂”、“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或“中度肌营养不良症”,则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