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恶性肿瘤——轻度
2. 较轻急性心肌梗死
3. 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4. 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
5. 单个肢体缺失
6. 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硬化
7.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8. 中度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9. 轻度坏死性筋膜炎
10. 中度感染性心内膜炎
11. 角膜移植
12. 单目失明
13. 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14.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或开腹手术)
15. 糖尿病导致单足截除
16. 植入心脏起搏器
17. 轻度面部烧伤
18. 面部重建手术
19. 因肾上腺皮脂腺瘤切除肾上腺
20. 微创颅脑手术
21. 特定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22. 视力严重受损
23. 慢性肝功能衰竭
24. 中度肠道并发症
25. 中度阿尔茨海默病
26. 中度原发性帕金森氏病
27. 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28.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29. 肾脏切除
30. 心包膜切除术
31. 肝叶切除
32. 单侧肺脏切除
33. 双侧睾丸切除术
34. 双侧卵巢切除术
35. 中度脑损伤
36. 中度运动神经元病
37. 中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38.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39.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40. 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41. 中度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42. 腔静脉过滤器植入术
43. 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44. 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45. 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46.中度重症肌无力
47.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48. 中度溃疡性结肠炎
49. 早期系统性硬皮病
50. 早期象皮病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9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