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度帕金森氏病
2. 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 中度瘫痪
4. 中度重症肌无力
5. 中度进行性核上神经麻痹症
6.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7. 中度Balo病(同心圆硬化症)
8. 早期系统性硬皮病
9. 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期
10. 重度头部外伤
11.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12. 慢性肝功能衰竭
13. 植入腔静脉过滤器
14. 系统性红斑狼疮
15. 早期运动神经性疾病
16. 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17. 植入大脑内分流器
18. 中度强直性脊柱炎
19. 中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20. 早期象皮病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0.23]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本合同所列第35、36、82种重大疾病除外);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本合同所列第34种轻症、第6种中症及本合同所列第56、58、83、93、95种重大疾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