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症(20)
特定重疾(15)
轻症(30)
重疾(120)
1.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2. 轻度脑损伤
3. 肝叶切除
4. 植入腔静脉过滤器
5. 轻度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6.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7. 心包膜切除术
8. 单侧肺脏切除
9. 特定周围动脉狭窄的血管介入治疗
10. 单侧肾脏切除
11. 双侧卵巢或睾丸切除术
12. 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13. 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14. 中度运动神经元病
15. 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16. 中度溃疡性结肠炎
17. 早期系统性硬皮病
18. 早期象皮病
19. 慢性呼吸衰竭
20. 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不包括严重肌营养不良症、严重肾髓质囊性病、肝豆状核变性(Wilson病)、脊髓小脑变性症、Brugada综合征、成骨不全症(III型)、亚历山大病、异染性脑白质营养不良、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原发性噬血细胞综合征、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和中度肌营养不良症),先天性畸形(不包括艾森门格综合征、脊柱裂和永久性脑脊液分流术)、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0、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