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2. 中度脑中风后遗症
3. 中度脑损伤
4. 中度面部烧伤
5. 单个肢体缺失
6.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7. 中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8. 中度运动神经元病
9. 中度帕金森氏病
10. 结核性脊髓炎
11. 中度脊髓灰质炎
12. 中度瘫痪
13. 中度肠道疾病并发症
14. 单侧肺脏切除
15. 中度面积III度烧伤
16. 中度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17. 中度克雅氏症
18. 中度重症肌无力
19. 糖尿病并发症引致的单足截除
20. 中度强直性脊柱炎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 2年内自杀导致身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符合本合同所定义的“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