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特定疾病(8)
少儿特定疾病(10)
男性特定疾病(10)
轻症(35)
重疾(100)
1. 乳腺恶性肿瘤
2. 子宫颈恶性肿瘤
3. 子宫恶性肿瘤
4. 卵巢恶性肿瘤
5. 阴道恶性肿瘤
6.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7.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8.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战争、军事冲突、被保险人主动参与暴乱或武装叛乱;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但符合本合同“11.重大疾病定义”的除外);
6、被保险人患有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但符合本合同“11.重大疾病定义”、“12.中症疾病定义”、“13.轻症疾病定义”、“14.特定疾病定义”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