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2. 出血性登革热
3. 双侧卵巢或睾丸切除术
4. 单侧肾脏切除
5. 单侧肺脏切除
6. 单个肢体缺失
7. 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
8.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
9.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10.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11. 中度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2. 颈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13. 心包膜切除术
14. 轻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15. 硬脑膜下血肿清除手术
16. 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17.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
18. 因意外毁容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术
19. 角膜移植
20. 人工耳蜗手术
21. 不典型心肌梗塞
22. 单耳失聪
23. 单眼失明
24. 肝脏手术
25. 中度瘫痪
26. 可逆型再生障碍贫血
27. 慢性肾功能障碍
28. 面部重建手术
29. 脑垂体瘤、脑囊肿
30. 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31. 轻微脑中风
32. 视力严重受损
33. 糖尿病导致单脚截除
34. 中度昏迷
35. 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36. 微创颅脑手术
37. 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植入
38. 中度严重克雅氏症
39. 因肾上腺皮质腺瘤切除肾上腺
40. 早期慢性肝功能衰竭
41. 中度重症肌无力
42. 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43. 早期运动神经元疾病
44. 植入大脑内分流器
45. 植入腔静脉过滤器
46.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47. 中度帕金森氏病
48. 中度严重脊髓灰质炎
49. 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50. 中度头部外伤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释义);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释义)的机动车;
6、战争(见释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释义)(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见重大疾病释义)、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见重大疾病释义)、器官移植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见重大疾病释义)除外);
9、遗传性疾病(见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