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列腺恶性肿瘤
2. 肺恶性肿瘤
3. 食管恶性肿瘤
4. 胃恶性肿瘤
5. 肝恶性肿瘤
6. 结肠恶性肿瘤
7. 直肠恶性肿瘤
8. 阴茎恶性肿瘤
9. 睾丸恶性肿瘤
10. 急性心肌梗塞
11. 脑中风后遗症
12.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3. 多个肢体缺失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但符合本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器官移植导致的HIV 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