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期恶性病变
2. 原位癌
3. 皮肤癌
4.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5. 主动脉内手术
6. 心包膜切除术
7. 颈动脉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8. 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9. 心脏起搏器植入
10.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11. 腔静脉过滤器植入术
12. 听力严重受损
13. 单个肢体缺失
14. 肝叶切除
15. 非严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6. 视力严重受损
17. 较小面积III度烧伤
18. 单侧肺脏切除
19. 单侧肾脏切除
20. 早期肝硬化
21. 系统性红斑狼疮
22. 单目失明
23. 轻度脑损伤
24.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25. 轻度颅脑手术
26. 中度瘫痪
27. 早期运动神经元病
28. 中度昏迷
29. 植入大脑内分流器
30. 轻度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不包括经输血、因职业关系、 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不包括严重肾髓质囊性病、严重肝豆状核性变Wilson病、艾森门格综合征及成骨不全症第三型),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