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恶性肿瘤(1)
现代病(6)
轻症(60)
重疾(100)
1. (男性)原发于男性肺部、肝脏、前列腺、脑与神经系统、骨与软骨组织和胰腺的恶性肿瘤,不包括转移至上述系统、器官或组织的恶性肿瘤;(女性)原发于女性肺部、子宫颈(不包括子宫体)、乳腺、脑与神经系统、骨与软骨组织和胰腺的恶性肿瘤,不包括转移至上述系统、器官或组织的恶性肿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不包括本合同疾病定义中的“中度肌营养不良症”、“肾髓质囊性病”、“严重甲型或乙型血友病”、“艾森门格综合征”、“肌营养不良症”、“肝豆状核变性(Wilson 病) ”、“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异染性脑白质营养不良”及“严重成骨不全症第三型”。);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不包括本合同疾病定义中的“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