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白血病
2. 重症手足口病
3. 严重心肌病
4. 瑞氏综合征
5. 严重哮喘
6.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7.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8. 全身性(型)重症肌无力
9.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10. 严重川崎病
11. 严重心肌炎
12.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