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 深度昏迷
13. 双耳失聪
14. 双目失明
15. 瘫痪
16. 心脏瓣膜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 严重脑损伤
19. 严重帕金森病
20. 严重Ⅲ度烧伤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 语言能力丧失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26. 胰腺移植
27. 埃博拉病毒感染
28. 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29. 主动脉夹层血肿
30. 疯牛病
31.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32. 经输血导致的HIV感染
33. 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34.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HIV感染
35.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36. 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37.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38.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9. 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40.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41. 系统性硬皮病
42.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43.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44. 严重克隆病
45.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46. 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47. 脊髓灰质炎
48. 植物人状态
49. 严重1型糖尿病
50.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51. 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52. 多发性硬化
53. 全身性(型)重症肌无力
54. 严重心肌病
55.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
56. 严重心肌炎
57. 肺淋巴管肌瘤病
58. 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59.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60. 感染性心内膜炎
61. 肝豆状核变性
62. 肺源性心脏病
63. 肾髓质囊性病
64. 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65.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66. 失去一肢及一眼
67. 嗜铬细胞瘤
68. 小肠移植
69. 颅脑手术
70.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71.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72. 严重获得性或继发性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73. 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
74. 独立能力丧失
75. 胆道重建手术
76. 主动脉夹层瘤
77. 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后遗症
78. 严重结核性脑膜炎
79. 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80. 瑞氏综合征
81. 严重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
82. 严重面部烧伤
83. 严重川崎病
84.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85. 重症手足口病
86. 严重哮喘
87. 骨生长不全症
88.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89. 脊髓小脑变性症
90. 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91. 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92. 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93. 艾森门格综合征
94.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95. 严重癫痫
96. 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97. 重症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98. 原发性脊柱侧弯的矫正手术
99. 脊柱裂
100.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101. 血管性痴呆
102. 额颞叶痴呆
103. 路易体痴呆
104. 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105. 进行性风疹性全脑炎
106. 严重大动脉炎
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详见释义);
酒后驾驶(详见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详见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详见释义)的机动车(详见释义);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故意自伤;
遗传性疾病(详见释义),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详见释义);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详见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