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极早期的恶性肿瘤或变
2.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3. 主动脉内手术
4. 双耳听力严重受损
5. 脑损伤
6.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及脑血管瘤
7. 单个肢体缺失
8. 双目视力严重受损
9. 中度严重脑炎
10. 较小面积 III 度烧伤
11. 慢性肾功能不全
12. 肝脏手术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后患病(因输血或者工作原因导致的除);
5、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战争、军事冲突 、暴乱 、武装叛乱或恐怖主义行为;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不包括肌营养不良症),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