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肺癌
2. 肝癌
3. 膀胱癌
4. 食道癌
5. 结直肠癌
6. 骨癌
7. 脑癌
8. 胰腺癌
9. 舌癌
10. 肾癌
11. 急性心肌梗塞
12. 脑中风后遗症
13.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14.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15.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
16. 心脏瓣膜手术
17. 良性脑肿瘤
18.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9. 主动脉手术
20. 多个肢体缺失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条款);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条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条款),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条款)的机动车(见条款);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条款),不包括经输血或因职业关系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见条款),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条款);但本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的遗传性疾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