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行政或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或入狱服刑期间;
2、被保险人受酒精或毒品影响期间;
3、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期间;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
5、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6、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
7、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化学污染;
9、等待期内罹患癌症或者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初次确诊的癌症;
10、被保险人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11、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12、职业病、医疗事故;
13、被保险人接种预防恶性肿瘤的疫苗,进行基因测试,鉴定恶性肿瘤的遗传性,接受实验性治疗以及安全性和可靠性未经相关科学证明的诊断、治疗或者外科手术;
14、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合同时已经知道患有癌症,或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续保前所患既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