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5、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化学污染;
6、既往症及其并发症;
7、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精、怀孕、分娩(含难产)、流产、堕胎、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以及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8、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
9、疗养、视力矫正手术、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及预防性医疗项目、牙科保健及牙科治疗、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整容手术;
10、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11、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12、被保险人等待期内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等待期内接受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疾病;等待期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事故导致伤口感染者除外)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13、更多免责内容详见产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