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以及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12。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4,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15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的国家或地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接受治疗;
6、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17;
7、在非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药品服务网络中购买药品,或在非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治疗费用;
8、被保险人遗传性疾病1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19。
9、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20。
10、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或癫痫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