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2.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3. 轻微脑中风
4.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5.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6. 视力严重受损——3周岁始理赔
7. 主动脉内介入手术
8. 较小面积III度烧伤(10%)
9. 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期
10. 重症头部外伤
11. 单个肢体缺失
12. 单侧肺脏切除
13. 肝叶切除
14. 早期运动神经性疾病
15. 人工耳蜗植入术
16. 胆道重建手术
17. 双侧卵巢或睾丸切除术
18. 单侧肾脏切除
19. 糖尿病导致单足截除
20. 单耳失聪
21. 微创颅脑手术
22.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已放置心脏起搏器
23. 于颈动脉进行血管成形术或内膜切除术
24. 心包膜切除术
25. 脑炎或脑膜炎
26. 硬脑膜下血肿手术
27. 严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症
28. 因意外毁容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术
29. 角膜移植
30. 单眼失明
31. 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32. 侵性功能衰竭
33. 特定周围动脉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疗
34. 脑空腹腔分流术
35. 轻度面部烧伤
36. 植入腔静脉过流器
37. 肾上腺切除术
38. 早期象皮病
39. 中度严重克雅氏病
40. 中度进行性核上神经麻痹症
41. 中度重症肌无力
42. 中度瘫痪
43. 出血性登革热
44. 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45. 早期原发性心肌病
46. 面部重建手术
47. 植入大脑内分流器
48. 中度帕金森氏病
49. 严重的骨质疏松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0、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