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度帕金森氏病
2. 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 中度瘫痪
4. 中度重症肌无力
5. 中度进行性核上神经麻痹症
6. 中度严重脊髓灰质炎
7. 中度严重克雅氏病
8. 视力严重受损-3周岁始理赔
9. 慢性肾功能损害–肾功能衰竭期
10. 重症头部外伤
11. 较小面积Ⅲ度烧伤(10%)
12. 慢性肝功能衰竭
13. 植入腔静脉过滤器
14. 系统性红斑狼疮
15. 早期运动神经性疾病
16. 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17. 中度脑中风后遗症
18. 中度强直性脊柱炎
19. 中度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
20. 中度克隆病
10、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本合同所列第 58,86、97、98、100 种重大疾病除外)。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本合同所列第 33、34、85 种重大疾病除外);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