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特定重疾(19)
老年特定重疾(6)
轻症(50)
重疾(100)
1. 白血病
2. 严重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
3. 脊髓灰质炎
4. 严重心肌炎
5.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
6. 严重哮喘
7. 肺淋巴管肌瘤病
8.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9. 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
10. 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11. 严重川崎病
12. 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13. 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
14. 严重瑞氏综合症(Reye 综合征, 也称赖氏综合征、雷氏综合征)
15. 重症手足口病
16. 骨生长不全症
17.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18. 严重癫痫
19. 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 定义的不在此限);
5、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7、战争、 军事冲突、 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