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17;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1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9,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20的机动车21;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22(但符合本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或“因器官移植原因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定义的不在此限);
(9)遗传性疾病23,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