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2. 主动脉手术
3.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
4. 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5.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6.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7.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8. 脑癌
9. 白血病
10. 骨癌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但符合本附加合同“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5、遗传性疾病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7,但本附加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