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定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
2.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3.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
4. 特定脑中风后遗症
5.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6. 特定面积Ⅲ度烧伤
7. 主动脉介入手术
8. 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9. 特定年龄视力受损
10. 严重头部外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不包括严重肾髓质囊性病和肝豆状核变性(Wilson 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