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七、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九、被保险人的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十、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十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