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服用、吸食或注射违禁药品,成瘾性吸入有毒气体,醉酒或斗殴;
(4)药物过敏、食物中毒、医疗事故(见8 名词释义)导致的伤害或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酒后驾驶(见8 名词释义)、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8 名词释义)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见8 名词释义)的机动车(见8 名词释义);
(6)参加潜水(见8 名词释义)、滑水、跳伞、攀岩(见8 名词释义)、蹦极跳、赛马、赛车、摔跤、探险活动(见8 名词释义)及特技表演(见8 名词释义)等高风险活动;
(7)因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而导致的;
(8)怀孕、分娩或流产;
(9)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见8 名词释义);
(10)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1)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辐射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