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投保人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自杀或企图自杀或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企图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的机动交通工具;
5. 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
6. 战争、恐怖活动、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精神失常、斗殴、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8. 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其他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 演、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11.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