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中特别约定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2、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故意自伤;
4、被保险人斗殴、酗酒、猝死、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妊娠(包括异位妊娠)、流产、分娩、节育;
7、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8、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9、被保险人因受国家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致的意外伤害;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空中运动、攀岩、探险、摔跤、武术、特技表演、赛马、赛车及其他高危险活动或高危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3、详细免责以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