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任何故意的自伤行为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杀害;
4、被保险人猝死、妊娠、流产、分娩、疾病、食物/药物过敏、中暑、高原反应;
5、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检查、麻醉、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被保险人受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9、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10、恐怖袭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