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5、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其他内、外科手术或其他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
6、外和医疗损害;
7、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8、被保险人受细菌、病毒或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事故致伤口感染者除外),
9、或高原反应、中暑、猝死、食物中毒;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11、恐怖袭击。
12、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
13、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
14、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