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
5、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其他内、外科手术或其他诊疗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意外和医疗损害;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8、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9、恐怖袭击。
10、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1、被保险人从事非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间;
12、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4、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15、以全部条款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