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堕胎、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食物中毒、高原反应、中暑、接受或自行治疗;
5、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污染或辐射;
8、恐怖袭击。
9、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10、被保险人醉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11、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1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参与邪教组织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13、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失常期间;
14、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15、被保险人从事打猎、潜水、漂流、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搏击、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骑马、赛车、极限运动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16、以全部条款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