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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瑞鑫年年D款年金保险产品  

  • 品牌保司承保
  • 可申请保单贷款
  • 有机会享养老社区

被保险人出生日期
注:出生满30天且出院-70周岁(含30天、70周岁)
被保险人性别
承保职业
1-6类 查询职业类别
保障期限
至105岁
缴费类型
一次性 年交
缴费年限
3年 5年 10年 15年 20年
保费
10000元 10001元 10002元 10003元 10004元
更多选择

保费最低10000元,最高5000000元,需为1元的整数倍

保费
10000.00/年 查看银行限额
  • 保险责任

  • 基本保险金额
    1700
  • 特别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第6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特别保险金金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年交保险费乘以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

    交费期间

    趸交

    3年交

    5年交

    10年交及以上

    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

    10%

    30%

    50%

    100%

  • 生存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
    自本合同第7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金额为:
    (1)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满54周岁,则自本合同第7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生存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生存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
    (2)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已满54周岁(含54周岁生日),则自本合同第7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生存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
  • 祝寿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满18周岁,则自被保险人年满66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已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则自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9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按合同约定
    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等于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
    (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扣除保险公司累计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若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减保,计算年交保险费及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时,减保前的部分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小马点评 *点评内容为平台意见,仅供参考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重庆、深圳、浙江、青岛、辽宁、四川、河南、山东、安徽、江苏、云南、湖北、湖南、福建、厦门、山西、广西、大连、宁波、江西、陕西、河北、黑龙江、吉林、新疆、贵州、内蒙古、甘肃、海南、宁夏、青海设有分支机构。
线上服务 保全、理赔报案服务可通过泰康人寿官微操作。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22查询保单信息或验证保单。
如实告知 订立合同时,您应当就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进行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约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应当向您退还保险费。
退保损失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首期保费及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收取。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单承保后,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预留的电子邮箱。请您查阅电子保单时仔细阅读关于“责任免除”的相关条款。
本产品可提供抬头为投保人的电子发票,您可以在泰生活APP、泰康人寿官微、官网下载电子发票,如有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95522咨询。

其余须知:

  1. 1. 阅读文件: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本产品《产品说明书》
  2. 2. 被保险人年龄:出生满30天且出院-70周岁,最高被保险人年龄见下表:

    趸交

    3年交

    5年交

    10年交

    15年交

    20年交

    70周岁

    62周岁

    60周岁

    55周岁

    50周岁

    45周岁

  3. 3.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的24时止。
  4. 4. 被保险人职业限制:1-6类,拒保职业不受理。
  5. 5. 风险保额计算方式:不计入被保险人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
  6. 6. 产品说明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保险公司精算假设,分红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泰康乐鑫年年D款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泰康人寿[2024]年金保险074号/泰康人寿报〔2024〕368号
泰康乐裕1号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泰康人寿[2024]终身寿险088号 /泰康人寿报〔2024〕391号
泰康乐赢2号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泰康人寿[2024]终身寿险049号/泰康人寿报〔2024〕315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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