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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保瑞有余(2024)年金保险(互联网)个养版  计划二

披露名 : 太保瑞有余(2024)年金保险(互联网)

  • 可享税收优惠
  • 领取方案丰富
  • 品牌保司实力强

方案选择
计划一 计划二

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公司在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面向全国非港澳台地区销售,对于保险公司未设分公司地区的用户,您的后续服务可能会受到影响,保险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投保咨询、在线投保、承保、保全、理赔报案流程线上服务。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00、登录“太平洋寿险”微信公众号查询保单信息获取相应服务。
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前已支付的保险费按基本保险金额减少的比例相应减少。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费用扣除 自投保人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与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投保人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工本费为0元)。保费将退还至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解除合同时,投保人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退保损失 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退保金将发放至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建议您提前关注现金价值走势,慎重决策。
支付和凭证 本产品为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投保人需开通本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绑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才可投保。
保险费采用趸交(即一次性支付,交费期间为1年)、限期年交(即在约定的交费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保险费)的方式支付。限期年交的交费期间有3年、5年、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交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交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七种。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一旦确定,不得变更。 本产品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投保人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
若选择趸交的方式,本产品的保险费为每份人民币1000元;若投保人选择限期年交的方式,本产品的保险费为每份年交人民币1000元。
(2)保险公司同意承保且您已经支付了足额首期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才能生效,合同成立日及生效日以保险合同所载日期为准。
(3)保险公司将通过电子邮箱、“太平洋寿险”官微、手机短信、APP或公司网站查询等方式向您提供各类电子信函,您可随时查询下载,感谢您对绿色节能的支持。您可通过“太平洋寿险”官微申请电子信函退订。
(4)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将发送承保短信至您提供的手机,发送承保通知邮件至您的电子邮箱,请您投保时填写有效的手机号与电子邮箱。您可拨打95500客服热线查询保单,或通过“太平洋寿险”官微、太平洋保险APP或登陆太平洋寿险官方网站(life.cpic.com.cn)查询并下载您的电子保单。
利益演示说明 利益演示数据保留整数,仅供参考,以保险合同为准。

其余须知:

  1. 1. 为保障您的权益,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个人人身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产品说明书》《投保须知》《免责说明、客户声明与授权》
  2. 2. 承保年龄:本产品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18周岁至8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保险公司的规定。
  3. 3. 投被保险人关系:仅限本人。
  4. 4. 保险期间:本产品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期起算,分为至被保险人年满4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和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24时止八种。
  5. 5. 交费期间:趸交、限期年交。
    限期年交包含:3年、5年、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交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交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交至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和交至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一日(不含当日)七种。
  6. 6.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基本保险金额根据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交费期间、保险期间等因素确定。
  7. 7. 保费规则:趸交或限期年交方式,每份年交1000元。
    趸交最低投保10000元(即最低10份),期交最低投保1000元/年(即每年最低1份)。
    趸交最高500万元(即最高5000份),趸交支持个人养老金账户本年度缴存金额与历史年度余额合并支付,但历史年度余额不重复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期交最高为12000元/年(即最高12份)。
  8. 8. 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9. 9. 年交方式下,各个计划对应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如下
    计划一: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保至40周岁:趸交18-30周岁
    保至45周岁:趸交25-35周岁
    保至50周岁:趸交30-40周岁
    保至55周岁:趸交35-45周岁
    保至60周岁:趸交40-50周岁
    保至65周岁:趸交45-55周岁
    保至70周岁:趸交50-60周岁
    保至105周岁:趸交18-80周岁
    计划一: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第1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保至40周岁:趸交18-27周岁,3年交18-27周岁,5年交18-27周岁
    保至45周岁:趸交18-32周岁,3年交18-32周岁,5年交20-32周岁
    保至50周岁:趸交18-37周岁,3年交20-37周岁,5年交25-37周岁
    保至55周岁:趸交18-42周岁,3年交25-42周岁,5年交30-42周岁
    保至60周岁:趸交23-47周岁,3年交30-47周岁,5年交35-47周岁
    保至65周岁:趸交28-52周岁,3年交35-52周岁,5年交40-52周岁
    保至70周岁:趸交33-57周岁,3年交40-57周岁,5年交45-57周岁
    保至105周岁:趸交18-80周岁,3年交18-80周岁,5年交18-80周岁
    计划二
    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被保险人年满5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趸交、3年交、5年交、交至50周岁18-45周岁
    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趸交、3年交、5年交、交至55周岁18-50周岁
    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趸交、3年交、5年交、交至60周岁18-55周岁
    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趸交、3年交、5年交、交至65周岁18-60周岁
    生存保险金领取起始日为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趸交、3年交、5年交、交至70周岁18-65周岁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太保瑞有余(2024)年金保险(互联网) 太平洋人寿[2024]年金保险156号 /太保寿〔2024〕331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投保后在哪里可以查看保单?
A本产品采用电子保单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投保成功后,保险公司将发送承保短信至您提供的手机,发送承保通知邮件至您的电子邮箱,请您投保时填写有效的手机号与电子邮箱。您可通过拨打95500客服热线查询保单、“太平洋寿险”官微、太平洋保险APP或登陆太平洋寿险官方网站(life.cpic.com.cn)查询并下载您的电子保单。
Q产品是否有犹豫期?
A自投保人签收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合同与需求不相符,投保人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向投保人退还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工本费为0元)。保费将退还至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解除合同时,投保人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投保人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Q什么是现金价值?
A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您可在本产品投保测算页查看该产品每年的现金价值。
Q保单受益人是谁,是否可以变更受益人?
A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您可通过“太平洋寿险”官微、太平洋保险APP申请受益人变更。
Q本产品是否支持保单贷款?
A本产品为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仅可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支付保费,按照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管理要求,保险公司不接受保单贷款申请。
Q本产品支持的个养账户银行有哪些?
A目前支持: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南京银行、邮储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