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呼
请填写称呼
*联系方式
请填写联系方式
请填写正确的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请填写验证码
请填写正确的验证码
*企业名称
请填写企业名称
*企业邮箱
请填写企业邮箱
请填写正确的企业邮箱
提交成功,我们会尽快于您联系
提交失败,验证码错误

达尔文10号(超越版)重大疾病保险  保终身

  • 意外重疾额外赔付
  • 孕期重疾加倍守护
  • 保障优化更易赔

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
    孟小姐,普通白领,30周岁。孟小姐平时工作压力大,饮食不规律,出于对健康保障的考虑,她想为自己配置一份保障充分、性价比高的重疾险,经过多方对比,孟女士最后选择投保达尔文10号重疾险。配置方案为基础责任+“恶性肿瘤——重度”治疗津贴保险金+重大疾病保费补偿金责任+妊娠期重大疾病关爱金。保额50万,保终身,30年交,年交保费6870元。
  • 出险
    35岁,孟小姐二胎孕期时,不幸初次确诊乳腺癌(恶性肿瘤——重度);5年后,孟小姐复发乳腺癌。
  • 报案
    孟小姐致电我司报案。
  • 理赔

    保险公司经核实符合保险责任范围,作出如下赔付:

    (1)孟小姐初次确诊乳腺癌,她可获得:重疾保险金:50万元(100%基本保额);妊娠期重大疾病关爱金:25万元(50%基本保额);重大疾病保费补偿金:按之前已交保费34350元(6870元*5年)予以赔付;保费豁免:剩余保费不用再缴纳,保单继续有效。万幸,孟小姐及时进行了手术切除,孟小姐选择用赔付的保险金承担了生病期间就诊、疗养的开销。
    (2)孟小姐5年后复发乳腺癌,且每间隔1年仍处于合同约定“恶性肿瘤-重度”状态,她可获得:“恶性肿瘤——重度”治疗津贴保险金:累计3次赔付,总计60万元(总计120%基本保额)。
    孟小姐实际支出保费0元,获得共计1384350元保险金赔付。

  • 投保须知

犹豫期 15天
等待期 180天
重要提示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保险)住所地为上海市,公司营业场所所在地为上海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处于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有利于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获取便利的保险服务。
线上服务 保险公司已基本实现全流程线上售后服务,对于部分无法在线完成的保险业务活动的,您可联系您的保单服务人员或来电咨询。对于保险公司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可能会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但保险公司会在用户服务和时效上提供竭力保障。
如实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您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投保流程中的各项内容,不可故意隐瞒或不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及本保险合同约定解除保险合同。
1)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2)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3)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4)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的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应当退还保险费;
5)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费用扣除 欠款扣除:保险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退还保险费时,应先扣除保险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保单贷款及利息、欠交保险费及利息。
退保损失 若您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欠款扣除的规定,在扣除各项欠款后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申请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 现金价值:指本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您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保险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各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载明于保险单现金价值表中。
支付和凭证 保险公司为网上投保的投保人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您向保险公司在线提交的电子信息与您向保险公司提交的书面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会将您的电子保单发送至您投保时预留的电子邮箱,您也可以关注“瑞华保险”官方微信公众号,在菜单“我的-保单服务-的保单”下,查看及下载电子保单。若因邮箱录入错误导致您的个人信息泄露,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您还可以登录保司官网或者拨打瑞华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609-6868 对电子保单进行查询。本产品首期及续期保费均由保险公司收取。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合同为准。请务必于当日24时前完成投保及缴费流程,否则须重新投保。如您需查询保单信息或索取发票,可以在个人中心的保单列表页查询或进入保单详情页申请获取电子发票。

其余须知:

  1. 1. 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投保须知》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重要信息提示》产品风险提示书反洗钱声明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自动缴费扣款服务协议》《保全服务指南》《理赔服务指南》《投保及承保服务指南》《瑞华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隐私政策》
  2. 2. 承保年龄:
    本产品支持的被保险人年龄为:健康出生满28天-55周岁(含28天和55周岁)。
  3. 3. 承保职业:
    本产品支持的被保险人职业为:1-6类。
  4. 4. 婴幼儿投保:
    若为婴幼儿投保,被保险人的职业可选学生或无业。
  5. 5. 投被保险人关系:
    本产品支持为本人、父母、配偶、子女购买。
  6. 6. 本产品不同缴费年限对应的被保险人最高承保年龄,介绍如下:

    缴费年限

    趸交

    5年

    10年

    15年

    20年

    30年

    35年

    被保险人最高承保年龄

    55周岁

    55周岁

    50周岁

    45周岁

    45周岁

    35周岁

    30周岁

  7. 7. 本产品针对不同地区和特殊职业有不同的保额限制,最高基本保额为60万元,具体情况请点击此处查看
  8. 8. 本产品仅限中国税收居民购买。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瑞华福瑞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4.0条款 瑞华保险【2024】疾病保险20号/瑞华保险司字〔2024〕277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若给付重疾保险金后轻中症还能继续赔付吗?
A

支持继续赔付,但需注意要求自最近一次给付的重大疾病的确诊日起满 90 日后,发生合同约定中轻症才能支持继续赔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

注:较重急性心肌梗死和较轻急性心肌梗死需间隔365天;

Q已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发生身故,是否还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A若客户附加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赔付首次重疾后发生身故不再承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责任。
Q若同时符合“多次重疾保险金”和“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或者同时符合“多次重疾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治疗津贴保险金,是否可以同时赔付?
A

①同时符合“多次重疾保险金”和“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不能同时赔付,按特定心脑血管疾病保险金赔付,多次重疾保险金继续有效。

②同时符合“多次重疾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治疗津贴保险金,支持同时赔付。

Q妊娠期重大疾病关爱的妊娠期间如何理解?
A妊娠期间 是指自被保险人怀孕满 14 周时起至被保险人终止妊娠或分娩完成时止。终止妊娠不 包括非医学必需的选择性终止妊娠。
Q外籍/港澳台人士是否可以投保,如可以,投保规则是什么?
A不支持,仅限中国税收居民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