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15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可销售区域为全国(除港澳台)。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保全、理赔等线上全流程保单售后服务。平安健康保险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95511-7。 |
如实告知 | 请您投保时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对保险公司提出的问题据实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订立本主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会向您说明本主险合同的内容。对本主险合同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会在投保书、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询问和您的告知将记载于本主险合同中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会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 |
退保损失 | 解除合同:自您收到“平安互联网长期(D)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平安互联网重大疾病保险(B款)”、“平安互联网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平安互联网院外重大疾病药品费用医疗保险”、“平安互联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平安互联网少儿门急诊(B)医疗保险”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若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后,若您申请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保险公司退还您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保费由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代收,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保单形式: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电子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保单承保后,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预留的电子邮箱。请您查阅电子保单时仔细阅读关于“责任免除“的相关条款。若因邮箱录入错误导致您的个人信息泄露,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发票获取:如您需要发票,可以关注“平安健康生活”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公司官网http://health.pingan.com/申请获取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是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纸质发票相同。您也可通过在线客服申请纸质发票,保险公司将为您安排快递邮寄。 |
续保提示 | “平安互联网长期(D)医疗保险(费率可调)”的保险期间为一年,每20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在保证续保期间内,保险公司不因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您的续保申请且本产品的停售也不影响您的保证续保权。保证续保期间内,如您未明确声明不再续保,本主险合同将自动续保,但您需要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后60日内按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保险的费率表足额缴纳应缴保险费,才能继续享有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院外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医疗保险金、院外恶性肿瘤特定用药基因检测费用保险金是“平安互联网长期(D)医疗保险(费率可调)”的可选责任,保险期间与其一致。 “平安互联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平安互联网重大疾病保险(B款)”、“平安互联网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平安互联网院外重大疾病药品费用医疗保险”、“平安互联网少儿门急诊(B)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您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若保险期间届满时,本主险产品已停止销售,保险公司不再接受投保申请,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合理建议。 |
等待期 | “平安互联网长期(D)医疗保险(费率可调)”“平安互联网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平安互联网重大疾病保险(B款)”“平安互联网院外重大疾病药品费用医疗保险”等待期为90天,详见“保险条款”等待期相关描述。 “平安互联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平安互联网少儿门急诊(B)医疗保险”疾病等待期30天,详见“保险条款”等待期相关描述。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平安互联网长期(D)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 平安健康〔2024〕医疗保险020号/平保健发〔2024〕146号 |
平安互联网特定疾病特需医疗保险条款 | 平安健康〔2023〕医疗保险 115 号/平保健发〔2023〕374号-2 |
平安互联网院外重大疾病药品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 平安健康〔2024〕医疗保险033号/平保健发〔2024〕249号 |
平安互联网重大疾病保险(B款)条款 | 平安健康〔2021〕疾病保险089号/平保健发〔2021〕292号-4 |
平安互联网少儿门急诊(B)医疗保险条款 | 平安健康〔2023〕医疗保险103号/平保健发〔2023〕339号 |
平安互联网重症监护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 平安健康〔2023〕医疗保险097号/平保健发〔2023〕3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