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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宝保3号少儿门急诊保险(接力计划)  基础版

披露名 : 暖宝保3号少儿门急诊保险

  • 小病省心无烦恼
  • 感冒发烧都能保
  • 社保内外均可赔
  • 门急诊住院全覆盖

方案选择
基础版 优享版
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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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权益

产品解读

  • 投保须知

重要提示 费率表 保险金赔付比例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承保机构 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财险)承保,目前人保财险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陕西、内蒙古、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河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贵州、甘肃、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杭州、广州、深圳设有分支机构。
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若您处于人保财险无分支机构的地区,不影响您的理赔,但可能会存在其他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线上服务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理赔的线上服务。如有产品问题,可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或者拨打客服热线进行咨询。
如实告知 请您如实填写投保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退保损失 本产品无犹豫期。若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支持退保并退还本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按下述公式计算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净保费×(1-m/n),其中,m为已生效天数,n为保险期间的天数,经过日期不足一日的按一日计算。
支付和凭证 1.电子保单:网上投保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可以登录中国人保财险官网“http://www.epicc.com.cn”或关注“中国人保财险”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2.发票形式:本产品仅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
续保提示 本产品为一年期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在保险公司未停售本产品情况下,您可以于上一年度保单到期前15天起、最晚于保单到期后15天内完成重新投保,在符合健康告知且保险人审核通过后,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重新投保保单保险起期距离上年度保单保险止期不超过15天的,可以免除疾病等待期。(提前申请重新投保的,如果在新的保单生效前出险,导致不符合重新投保健康告知的,新的保单需做全额退保处理。)
犹豫期、等待期 犹豫期:本产品无犹豫期。
等待期:意外无等待期、疾病门诊30天、疾病住院90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金等待期90天。

其余须知:

  1. 1. 阅读资料:投保前请您仔细阅读《投保须知》《数据调用授权书》
  2. 2. 本保险合同起保生效日期为投保人首次投保成功且缴费成功第二日零时,无犹豫期。
  3. 3. 承保年龄:本保单承保的被保险人年龄范围为出生满30天(含)-17周岁(含),投保人年龄范围为18周岁(含)以上。
  4. 4. 投被保险人关系:本保单的投保人须为被保险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出险理赔时须提供与投保人相关的家庭法律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页、出生证等;其中《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的被保险人应为年龄不满18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即“监护人责任保险金”项下被保险人为本产品的投保人,保单载明的被保险人为本项责任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被监护人)。
  5. 5. 就诊医院:本产品就诊医院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涉及动物致伤需接种狂犬疫苗可拓展至当地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医院等经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
  6. 6. 投保份数: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同一保险期间限购一份,多买无效。
  7. 7. 等待期:本产品针对首次投保或非每年重新申请投保(保期连续目符合健康告知)的保单,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疾病门诊医疗等待期30天,疾病住院医疗和少儿重大疾病等待期为90天。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认可的转保及每年重新申请投保(保期连续目符合健康告知)无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发生疾病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8. 8. 每日免赔:指同一次事故或同一疾病原因导致在同一天(0时至24时)所进行的门急诊治疗需计算1次免赔。
  9. 9. 医保结算:是指使用医保的统筹帐户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支付且支付金额大于零,如果以医保身份就医,但仅有挂号费、诊查费或医事服务费的医保统筹账户支付,而其它医疗费用统筹结算支付为零,视为未使用医保结算,按照60%赔付比例支付保险金。
  10. 10.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少儿保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11. 11. 社保外自费用药本保单项下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扩展院内医保外自费用药(即:乙类自付部分+丙类全自付),不包括其他自费检查、自费诊疗及其他任何自费项目。符合本产品保障范围内的自费药赔付比例为实际花费的自费药金额的40%。即医疗费用赔付金额=社保内医疗费用赔付金额+社保外自费药赔付金额,其中:
    (1)社保内医疗费用赔付金额=(经社保统筹结算后的医疗费用-免赔额)*赔付比例;
    (2)社保外自费药赔付金额=(乙类自付部分+丙类全自付)*40%。
  12. 12. 本产品为一年期产品,不保证续保。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在保险公司未停售本产品情况下,您可以于上一年度保单到期前15天起、最晚于保单到期后15天内完成重新投保,在符合健康告知且保险人审核通过后,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重新投保保单保险起期距离上年度保单保险止期不超过15天的,可以免除疾病等待期。(提前申请重新投保的,如果在新的保单生效前出险,导致不符合重新投保健康告知的,新的保单需做全额退保处理。)
  13. 13. 部分责任免除:
    (1)既往症除外:1)本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2)本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诊断,但未接受任何治疗;3)本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用药情况;4)本合同生效前,医生已有诊断,且达到临床症状缓解或临床治愈标准;5)本合同生效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或体征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2)健康体检、微量元素检查除外;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因矫正视力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除外。
    (3)具体除外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14. 14. 以下疾病治疗属于责任除外腺样体肥大、椎间盘突出症、发育迟缓、发育不良、疝气、鞘膜积液、脂肪瘤、粉刺瘤、包皮环切术、包皮剥离术、包皮气囊扩张术。
  15. 15. 本产品包含如下增值服务:儿童常见疾病电话咨询、儿童安全用药咨询、儿童成长发育及喂养指导、中医舌诊及养生指导,详情可查看《增值服务手册》
    为实现增值服务的使用,将用户必要投保信息传输至增值服务供应商,投保时需勾选《增值服务隐私提示》,勾选成功后方可使用本产品的增值服务
  • 保险条款

主条款
门诊急诊医疗保险B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251202112243816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1]2999号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2312022011201611/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2]006号
监护人责任保险条款 H00000230912017060133111/人保(备案)[2009]N336号
附加条款
附加学生、幼儿重大疾病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262202201238432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2]004号
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252202202191513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2]3049号
附加限制承保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192202303093898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3]99号
附加扩展承保自费医疗费用保险A款(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252202112232818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1]2969号
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192202112203024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1]2855号
附加超龄人员保险(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1922021123165853/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1]3067号
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美容缝合、牙齿修复医疗保险 (互联网专属)条款 C00000232522023071909571/人保财险备案条款[2023]828号
  • 1、报案

  • 2、提交理赔资料

  • 3、理赔资料审核

  • 4、领取赔款

您可通过如下方式报案:
①微信报案: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慧择保险网”-“小马理赔”在线报案
②电话报案:拨打电话4006-366-366
1、报案成功后,我们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告知您理赔流程、资料要求及资料递交方式。
2、同时,我们还会给您发送报案短信,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可在线查看索赔指引、理赔联系方式、理赔进度等。
3、如您不确定资料是否齐全,可通过短信链接在线上传或拍照发至您的理赔经纪人邮箱,我们将会协助您进行预审,并指引您办理后续索赔。
事故责任明确、理赔资料齐全的案件,审核周期为:小马闪赔(如支持)一般为1个工作日,普通类一般为5-7个工作日,重大类一般为20-22个工作日。
理赔款一般在结案后的1-2个工作日可以到账。为保障到账时效,建议在提交理赔资料时以工、农、中、建、交或邮储等银行卡作为收款账户,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具体开户行。

理赔须知

1、发生保险事故,请联系慧择报案,可拨打慧择网全国服务电话4006-366-366,或通过“慧择保险网”微信公众号在线报案。

2、报案时,请您提供保单号(或有效证件号码)、出险人姓名、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治疗就医情况等基本信息。

3、您向慧择报案后,我们将会给您发送索赔指引邮件、报案短信,告知您理赔流程、索赔资料、资料递交方式、后续理赔进度查询方式等。

4、发生保险事故如需前往医院就诊,请到合同约定的医院(境内一般是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就诊治疗,并请提醒主治医生使用医保范围内可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

5、就诊同时,请妥善保存病历(包含首诊病历)、发票、费用清单、处方、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住院病历等就医材料,以便后续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6、在整个理赔过程中,慧择会为您提供全程理赔协助服务:包括理赔风险评估、理赔资料准备指导、理赔办理流程指引、全程跟进理赔进展、理赔结果合理性评估等。

Q这款产品的转保要求如何?
A本产品支持暖宝保(超能版)、暖宝保2号老客户转保,在保险公司未停售本产品情况下,您可以于上一年度保单到期前15天起、最晚于保单到期后15天内完成接力计划投保,在符合健康告知且保险人审核通过后,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转保保单保险起期距离上年度保单保险止期不超过15天的,可以免除疾病等待期。(提前申请转保的,如果在新的保单生效前出险,导致不符合暖宝保3号健康告知的,新的保单需做全额退保处理。)
Q这款产品等待期要求如何?
A本产品的疾病门诊医疗等待期为30天,疾病住院医疗和少儿特定病等待期为90天。意外伤害无等待期。
若您的保单符合保险公司转保保单要求的,可以免除疾病等待期。
Q被保险人没有办理身份证,如何投保?
A若被保险人还未办理身份证,可使用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投保。本产品暂不支持出生证投保。
Q在哪些医院接受治疗可以获得赔付?
A本产品就诊医院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涉及动物致伤需接种狂犬疫苗可拓展至当地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医院等经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
Q这款产品符合什么条件就可以购买?
A购买年龄是出生满30天的婴儿到17周岁的青少年,但不符合本产品健康告知要求的无法购买,具体请仔细阅读健康告知条款
Q怎么样算使用了医保结算?
A医保结算是指使用医保的统筹账户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支付且支付金额大于零,如果以医保身份就医,但仅有挂号费、诊查费或医事服务费的医保统筹账户支付,而其它医疗费用统筹结算支付为零,视为未使用医保结算,按照60%赔付比例支付保险金。
Q怎么理解拓展的自费药保障范围?
A本产品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扩展院内医保外自费用药(即:乙类自付部分+丙类全自付),不包括其他自费检查、自费诊疗及其他任何自费项目。
符合本产品保障范围内的自费药赔付金额=(乙类自付部分+丙类全自付)*40%
Q如何进行增值服服务的申请?
A本产品提供如下2种方式进行服务的申请:
(1)关注“一要健康”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保单服务,选择“暖宝保3号”,点击服务预约链接,使用投保人手机号登录后预约服务
(2)拨打0755-36899088转8561进行服务预约(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