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18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销售地区为北京、四川、广东(含深圳)、上海,为线下渠道销售。保险公司目前业务已覆盖北京、四川、广东、上海,超出范围的地域保险公司无法提供线下服务,可能会影响您的服务体验,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
如实告知 | 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犹豫期15天,犹豫期内解除合同退还所支付的保险费,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自保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在30日内保险公司会在扣除各项欠款后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已发生过保险金给付,将不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可能会遭受一定的损失,具体以条款约定为准。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的保险费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保险公司支持投保时在线缴费,如您所购产品为多年期交产品,续期保费保险公司默认按承保时您授权的银行账户进行划扣。如您后续希望变更扣款账户,请通过保险公司的微信服务号或者app进行账户维护或变更(新增账户请使用“银行卡授权签约”,变更账户请使用“银行扣款授权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其余须知:
交费方式 |
投保年龄范围 |
趸交 |
30天-59周岁 |
3年交 |
30天-59周岁 |
5年交 |
30天-59周岁 |
10年交 |
30天-59周岁 |
20年交 |
30天-55周岁 |
主条款 | |
太保智相守终身护理保险条款 | 太平洋健康险[2023]护理保险025号/太保健发[2023]19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