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9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保险产品由中荷人寿承保并负责理赔,目前该公司在大连、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安徽、天津、上海、江苏、河北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的销售区域为全国(港澳台除外),在保险公司没有设立机构的地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时效差等问题。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投保咨询、在线投保、承保、投诉处理等线上服务,其中理赔和保全服务流程如下: 理赔服务:可拨打中荷人寿24小时全国统一客服专线400-816-1688报案,收到理赔报案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与理赔申请人电话回访,提供一对一理赔流程指导。 退保指引:【中荷人寿在线】公众号-“个人中心”-“保单服务”-“其他服务”-“解除合同”。 保全服务:可通过中荷人寿在线公众号进行办理。 为保证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16-1688查询保单信息或验证保单。 |
如实告知 |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保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 |
费用扣除 | 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若为邮寄,则以寄出邮戳为准)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将于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合同效力终止日的现金价值。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十五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保险费将按您在投保时的选择,通过您填写的银行卡账户或第三方账户支付。您后期需要交纳的保险费,将从您投保时选择并授权的交费账户中扣除。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完成购买后,会把电子保单发到您的邮箱。 本产品可提供普通机打发票,并免费为您提供寄送服务。 |
续期提示 | 请您在保险单应交日之前将足额保费存入投保时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及时查阅转账结果,避免因无法成功转账,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解除。如果您需要变更交费账号,请通过微信公众号“中荷人寿在线” 或致电保险公司24小时全国统一客户服务专线400-816-1688进行变更,变更生效后即可通过新账号在宽限期内交费。 |
其余须知:
承保年龄 | 交费年期 |
出生满30天-50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20年交、交至55周岁(仅限女性)、交至60周岁(仅限男性) |
51-55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交至60周岁(仅限男性) |
56-60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10年交 |
61-65周岁 |
趸交、3年交、5年交 |
66-70周岁 | 趸交 |
承保年龄 | 最高承保总保费 |
出生满30天-17周岁 | 150万元 |
18-45周岁 | 200万元 |
46-50周岁 | 150万元 |
51-55周岁 | 100万元 |
56-60周岁 | 25万元 |
61-70周岁 | 4万元 |
主条款 | |
中荷互联网岁岁享护理保险合同条款 | 中荷人寿[2023]护理保险32号/中荷人寿[2023]第3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