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90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广东、北京、上海、四川设有分支机构。本产品限上海市、北京市、广东省、四川省销售,如在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区域投保可能存在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4.投保陈述或告知均属实,无任何隐瞒,如发现或出现任何与事实不符情形,投保人本人或相关行为人承担所有不利法律后果。 |
退保损失 |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首期保费由慧择保险经纪代收,续期保费由保险公司自动扣费。 本保险产品支持电子发票或致电客服索取。投保成功后,太平洋健康会在30分钟内将保单发送至投保人电子邮箱,如有问题,可致电太平洋健康险保险服务热线10108686。 本产品为网络销售产品,网上投保、网上支付、网上即时核保并出具电子保单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续保提示 | 本产品保险期间为1年,保证续保期间为20年。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个人长期医疗保险(费率可调)条款 | 太平洋健康险[2021]医疗保险038号/太保健〔202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