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慧小宝 | 保险金额: 110146.5元 | | 保险费: ¥50000 | |
性别: 男 | 保险期间: 至21岁 | |||
年龄: 0 | 缴费方式: 趸交 |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或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2.生存保险金,9913.19元,返还4次;
3.满期保险金:70493.76元;
犹豫期 | 15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设有分支机构,在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进行投保,可能对您的服务产生影响。您可以通过中介机构或保险公司官方微信、客服热线享受保单及理赔服务。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咨询、投保、承保、犹豫期退保、报案索赔、加保等常规服务的全流程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订立合同时,您应当就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进行如实告知。若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若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若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
费用扣除 | 在犹豫期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时,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之日起,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并且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有15天(自您收到电子保单次日零时起)犹豫期,如果您在犹豫期内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在犹豫期后申请退 保,保险公司将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可能会因此承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保费由慧择保险经纪代收。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您在投保成功后24小时内,电子保单会发送到您填写的投保人邮箱中,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产品可提供抬头为投保人的普通机打发票,并由保险公司免费寄送至您投保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如有疑问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4008-667-668咨询。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渤海人寿i宝贝教育年金保险条款 | 渤海人寿[2018]年金保险03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