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赔付金额为:社保报销6000元,剩余1.4万元由保险公司赔付。
总赔付金额为:社保报销3万元,剩余24万元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保单样本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保,销售区域为全国(港澳台地区除外)。 |
线上服务 | 本产品已实现在线投保、承保的线上服务。 |
如实告知 |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 退保/批改:投保人拨打安心全国客服专线95303发起退保/批改的申请,并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本公司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退保保费会退还至投保人指定账户。退保规则:保单生效前或生效后未超过48小时的,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自本公司接到投保人申请后,本合同效力终止,并全额退还保费。保单生效超过48小时,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自本公司接到申请书之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证明文件和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费。 【趸交未满期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0保险期间天数),经过天数未满一天的按一天计。 【分期保单未满期保费】 = 当期保险费×[1-(批单申请日期-当月起期)0当月总天数] + 已实收未经过期次保费。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或分期支付保险费。如您选择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则保险公司将在投保时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保险费;如您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首期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除首期保险费外的其他保险费,保险公司将从约定账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划转。 |
续保提示 | 本产品为非保证续保产品。保险期间届满15天内(含),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经保险人审核同意,交纳保险费,并获得新的保险合同。续保不计算等待期。续保保单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癌症医疗保险(2020版)条款 | C00020332512020082506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