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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通常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会涉及到抗辩权。狭义上的抗辩权专门针对请求权,主要目的是阻碍对方请求权的行使。
抗辩权主要分为五大类,分别是诉讼时效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保险领域,比较常见的抗辩权就是诉讼时效抗辩权,由保险人提出,阻碍被保人或受益人保险金请求权的行使。
诉讼时效抗辩权?
为了促使被保人或受益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方便保险人及时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法》规定了不同险种的诉讼时效。与此同时,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利,保险人享有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抗辩权指的是被保人或受益人通过诉讼的形式要求保险人赔付保险金,但是被保人或受益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比如说寿险超过5年诉讼时效期间,保险人就可以通过诉讼时效抗辩权让法院驳回被保人或受益人的诉讼请求。法院一旦驳回诉讼请求,就代表被保人或受益人的诉讼失败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审期间保险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话,二审保险人再提出,通常法院不予支持,特殊情况除外。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领域除了诉讼时效抗辩权比较常见之外,还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保险法》对“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作出了明确的定义,指的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障的是投保人的利益。
投保环节中,既可能出现投保者“逆选择”,也可能会出现保险人“逆选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目的是为了防止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仍然收取投保人的保费,遭遇事故时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绝赔付保险金、拒绝退还保费的情况发生。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哪些情况?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目的是保障投保人的权利,避免保险公司陷入信任危机,为了保障合同的公平公正,也并不意味着只要过了两年,保险就可以赔付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长期险
这个条款只适用于长期保险产品,比如说长期重疾险、寿险等,对于一年期的保险产品,或者保障期限低于2年的保险产品,并不适用。
2、特定情况
如果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导致投保者“未如实告知”,那么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适用的。举个例子,保险公司存在误导,或者明知投保者未如实告知,仍然收取投保者的保险费用,超过两年,被保人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有义务承担责任或赔付保险。
如果是投保者故意隐瞒或者是投保者的重大过失导致未如实告知,那么保险公司有权利拒赔,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则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