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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割单?
分割单是医保局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一个证明,该机构收取了被保人的理赔资料原件之后,会向用户出具一个分割单,并且在用户的资料复印件上盖章。分割单上会列明被保人的医疗费用、已经报销的金额以及还未报销的金额。
有了分割单和盖章的复印资料,用户可以向其他保险公司申请剩余医疗费报销。
什么情况下会开具分割单?
1、未备案异地就医
通常医保报销医疗费用是实时的,被保人直接拿着医保卡去医院结算窗口结算即可,不需要走报销程序。但是如果被保人在没有备案的情况下异地就医,需要自己先行全额垫付费用,最后再拿着发票去医保局报销。
如果被保人本身有商业险,将全部资料原件交给社保局后,还想要报销商业医疗险,就可以向医保局申请分割单。
2、购买多份商业保险
如果被保人购买了多份商业保险,一份商业保险报销后还有费用没有报销完,可以向收取资料原件的保险公司申请开具分割单并要求其对理赔资料复印件盖章。用户再拿着分割单和盖章的复印件向另一家保险公司提出报销理赔申请。
为什么要开具分割单?
开具分割单是为了让被保人的医疗费用得以通过多家保险公司报销,达到保险理赔的目的。与此同时,也是秉承报销补偿型保险“不可获利”原则。
不同险种理赔时收取的资料有区别,重疾险通常只要被保人的出险情况属于保障责任就可以定额给付保险金,不需要看被保人花费了多少钱。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用户经常购买的医疗险、住院险都属于报销型的产品,这部分产品报销是按照用户实际花费来判断的,只有资料原件才能证明哪些费用是报销过的,哪些金额是需要自己承担的,所以通常每份保险都需要提供原件。
而原件只有一份,一个机构收取了,剩余的保险公司就没有了,这个时候的分割单就相当于“顶替”了原件的作用,让用户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同时,也达到“不可获利”的目的。
报销除了分割单还需要注意什么?
1、尽量先进行医保报销
用户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时,建议尽量先进行社保报销,再报销商业医疗险。一方面,可以避免医保中心不认可保险公司开具的分割单,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毕竟医保报销便捷,报销后原件大概率是在用户自己手里的,这样就不用开具分割单那么麻烦了。
2、保存好原件复印件
如果需要进行多份商业险费用报销,建议先将资料原件多复印几份。申请第一份商业险保险时,除了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分割单外,还需要求保险公司在复印件上盖章,这样也方便进行其他的商业险费用报销。
3、报销型医疗险足够即可
虽然报销型医疗险的保费价格低、实用性也较强,但是保额足够即可,多买用处不大。毕竟这类保险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不会超过被保人的实际总花销,多买意义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