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度严重克隆氏病
2. 中度肠道疾病并发症
3. 中度多发性硬化症
4. 中度肌营养不良症
5. 中度进行性核上神经麻痹症
6. 中度重症肌无力
7. 结核性脊髓炎
8. 中度强直性脊柱炎
9. 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10. 中度帕金森病
11. 植入腔静脉过滤器
12. 早期运动神经元疾病
13. 中度急性心肌梗塞
14. 糖尿病并发症引致的单足截除
15. 全身中度面积III度烧伤
16. 中度严重昏迷
17. 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18. 中度脑中风后遗症
19. 早期肝硬化
20. 可逆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21. 单眼失明
22. 单耳失聪
23. 因肾上腺皮质腺瘤切除肾上腺
24. 出血性登革热
25. 风湿热合并心瓣膜损害
26. 中度脑炎或者脑膜炎后遗症
27. 中度瘫痪
28. 中度脑损伤
29. 骨髓纤维化
30. 中度糖尿病肾病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