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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防癌险究竟可以给被保人带来哪些保障?很多用户给自己投保了防癌险,但是保险是类特殊商品,并不能直观地看到实际的保障作用,只有出险时才能体现其重要性。故而,很多用户担心自己投保的产品在关键时刻是否给力。太平洋爱无忧3.0防癌险,一款专门针对癌症保障的保险产品,究竟用户投保该款产品能否给自己构建全面的防癌保障呢?
为了解答这个问题,用户不妨从该款产品的投保示例出发,看产品对被保人的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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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爱无忧3.0防癌险投保可以保障什么
据悉,爱无忧3.0版保险产品计划是由爱无忧3.0版两全险和附加爱无忧3.0版防癌疾病保险组成。也就意味着太平洋爱无忧3.0保障是一款集合了两全险和防癌险特色的保险产品。
投保示例
今年30周岁的A女士是一家企业的主管,年轻有为,A女士虽然是一位事业型女性,但是对自己的健康十分关注。为了转嫁癌症风险,A女士为自己投保了5份爱无忧3.0保险计划,保障至80周岁。据悉,A女士选择20年的缴费年限,年交保费为9365元。
据悉,A女士投保之后,可以获得的保障如下:
专注癌症保障。
投保后且过了180天的等待期,如果A女士被确诊初次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癌症,则可获得50万元的癌症保险金。专注防癌,让爱无忧,给被保人专注的爱。
癌症轻症,额外给付。
如果A女士被确诊初次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癌症轻症,则保险公司会赔付A女士10万元,该项责任终止,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值得注意的是,爱无忧3.0保险计划的癌症轻症是额外给付20%基本保额的,给付之后接下来的保障不打折。
有癌保癌,无癌领保险金。
如果A女士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则100%领取所交保费。也就是说,被保人如果未发生癌症理赔,则满期可以领取所交保费,资金安全无忧。
癌症轻症,豁免保费。
如果A女士在交费期内(合同生效180天后),不幸初次罹患合同约定的癌症轻症,除给付癌症轻症额外保险金以外,还可以豁免后续保费,豁免保费视同已交。
这样的好处在于,癌症轻症可以豁免保费,让被保人减轻压力,可以安心接受治疗,贴心且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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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价保障,后顾无忧。
由于太平洋爱无忧3.0保险计划的主险是两全险,所以被保人发生身故或者全残有保障。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则按照下述两项中金额较大者赔付保险金:
(1)身故或确定全残时主附险的现金价值之和
(2)主附险已支付的保费之和乘以身故或确定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比例。
18-40周岁前:给付已交保费的1.6倍;
41-60周岁:给付已交保费的1.4倍;
61周岁后:给付已交保费的1.2倍;
需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身故保障责任会有所不同,若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则给付已交保费或保单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建议用户朋友参考具体保险合同约定。
上文便是关于太平洋爱无忧3.0防癌险案例分享,用户可知,该款保险的保障责任还是比较足的。爱无忧3.0防癌险主要专注癌症保障,但是比一般的防癌险多了癌症轻症、轻症豁免以及身价保障,产品内容更为丰富,更加适合对防癌要求高的人群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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