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定义修改批单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本保险合同中“释义”中“意外伤害”的定义依本批单的规定修改如下: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为避免疑义,本合同所述的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不包括猝死。猝死是指由于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出人意料的急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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