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 | 15天 |
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本保险产品在双方均经批准的共同经营地域范围内销售。 |
如实告知 |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公司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 |
费用扣除 | 保险公司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保险公司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 |
退保损失 |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十五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保险公司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简称退保),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保险公司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保险公司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为您提供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电子保单可登陆中荷人寿在线查询,纸质保单由分公司行政专员邮寄至相应代理公司。 |
其余须知:
缴费年限 |
承保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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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选择身故额外给付 |
选择身故额外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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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交 |
30天-75周岁 |
30天-60周岁 |
3年 |
30天-70周岁 |
30天-60周岁 |
5年 |
30天-70周岁 |
30天-60周岁 |
10年 |
30天-65周岁 |
30天-60周岁 |
15年 |
30天-60周岁 |
30天-60周岁 |
20年 |
30天-55周岁 |
30天-55周岁 |
30年 |
30天-45周岁 |
30天-45周岁 |
客户层级 |
被保险人年龄/免体检限额 |
||||
18-45周岁 |
46-50周岁 |
51-55周岁 |
56-70周岁 |
71-75 周岁 |
|
第一层级 |
1200万元 |
1000万元 |
800万元 |
200万元 |
0 万元 |
第二层级 |
800万元 |
700万元 |
500万元 |
200万元 |
0 万元 |
第三层级 |
600万元 |
500万元 |
400万元 |
100万元 |
0 万元 |
其他客户 |
400万元 |
300万元 |
300万元 |
100万元 |
0 万元 |
主条款 | |
中荷荣耀世家(臻世版)终身寿险合同条款 | 中荷人寿[2024]终身寿险30号/中荷人寿[2024]第2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