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 费率表 客户告知书 |
承保机构 | 本产品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该公司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分支机构。 |
线上服务 | 此款保险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万欣和(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该保险指定的独家的客户资源维护和第三方保险服务提供商,提供入保支持,理赔操作,客户服务以及直接付费医疗网络维护等服务。 |
如实告知 |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
退保损失 | 本产品无犹豫期。在保险期间,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本合同,保险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未满期保费的25%将作为管理手续费予以扣除),但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已给付保险金的,不得解除合同。 |
支付和凭证 | 本产品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如已预留邮箱地址,投保完成后,电子保单会直接发送至您邮箱,如未收到电子保单可以通过联系销售平台在线客服协助提供。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时,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如投保人为企业,可提供专票。 本产品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将在投保时候按您选择的支付方式收取。 |
其余须知:
主条款 | |
个人医疗保险条款(2021版D款) | C00001032512021072007592 |